李铮窦莎后续+番外(李铮窦莎)全文免费阅读无弹窗大结局_李铮窦莎后续+番外免费阅读_笔趣阁(李铮窦莎后续+番外)
我听说窦莎长这么大,连国都没出过,甚至连飞机都没坐过,是个土包子。”
这个世界上多的是一辈子没坐过飞机的普通人,可是在漂亮国出生,从小就游遍世界的厉小姐不懂。
上小学那会儿,学校里的女生明恋暗恋李铮的很多,偏偏他都不喜欢。
李铮曾经在学校的典礼上作为优秀学生代表发言,他望向台下,同学们都在听他的演讲,男生眼里满是羡慕,女生眼里满是爱慕。
唯独窦莎和李骋在悄摸摸的低头说小话,仿佛处在他们俩单独的世界里,周围发生的所有事都和他们无关。
李铮自己都想不通,他为什么要喜欢窦莎这个从来都不鸟他的女孩子。
再后来,上初中上高中,李铮就不和弟弟还有窦莎在一个学校了,他只是听说,窦莎和李骋的妈妈相继去世,两个人后来都被退学了。
这一年多以来,窦莎杳无音信,很多之前的同学都说窦莎失踪了,没有人联系得到她。
如今,刚刚办完留学手续回家的路上,司机边开车边给李铮介绍:
“少爷,路边这tຊ家茶艺私人会所也是咱家开的,少爷您从来没来过吧?”
李铮不经意地看了一眼,就发现了慌慌张张逃跑的窦莎,还有后面追赶她的保安和店长。
“停车!”
车还没停稳,李铮就打开车门冲了下去,一把拉住窦莎的胳膊。
眼看保安就要追来了,窦莎想挣脱李铮的控制又挣不开,只能恳求:“救我!”
李铮松开手,慌不择路的窦莎直接钻进了车里。
窦莎和李铮不熟,但她知道,这是李骋的哥哥,李骋的爸想对她不轨,但在李骋的哥哥这里,应该是安全的。
在窦莎为数不多的印象里,李骋的哥哥学习成绩挺好的,老师同学都喜欢他,他应该是个好人。
果然,不知道李铮跟那些店长和保安说了些什么,那些人本来还趾高气昂的,后来唯唯诺诺,最后悻悻又不甘心地转身走了。
李铮重新回到车里,问道:“你要去哪里?”
语气里满是疏离与居高临下。
窦莎早就有了打算要去的地方:
“可以送我去火车站,然后再借我点路费么?我以后还你。”
李铮都能猜到,窦莎这是想去B市找李骋。
他冷哼:
“你以为自己到B市,就能摆脱我爸的控制?”
“我家在全国很多地方都有分公司。”
窦莎目瞪口呆,甚至想哭。
如果全国都有李家的势力的话,那她岂不是逃不掉了,注定让那个老男人得手?
那她和李骋就真没可能了。
到时候李骋问她,两年没见,你还爱我吗?
她只能无奈地说,抱歉,我现在是你小妈。
李铮很无奈地发现,他,他爸,他弟,品味出奇地一致,都喜欢眼睛大的明艳的女生。
这是出自基因里的,本能的,生理上的喜欢,是用理智克制不了的。
这种喜欢和偏爱,一辈子也改不了。
毕竟李铮的爸这都多大年纪了,还是喜欢这个类型的。
既然喜欢,就要得到,哪怕代价是身边所有人的不理解和嘲笑。
在心里反复盘算了很久,李铮对司机和坐在副驾驶上的留学顾问命令:“你们下车。”
司机和顾问走后,李铮坐到了驾驶座上。
他还没来得及去考驾照,但他早就会开车。
车子缓缓启动,窦莎问:“去哪儿?”
李铮没有回应她,而是说了一句指令:
“车门锁死。”
豪车的声控系统乖乖地把四个车门都锁死了。
窦莎更迷惑了:“你要带我去哪儿?”
“民政局。”
“去民政局干嘛?”
“结婚。”
窦莎从震惊中缓过来之后开始拼命扣车门开关,哪怕车已经在行驶中了,她也得跳车,结婚可不是闹着玩的。
她以为自己逃出了龙潭,没想到又掉进了虎穴。
这个李铮比他那个想效仿李隆基扒灰的爹还疯。
他想效仿的是霸占了弟弟老婆的李世民。
总之在原书的窦莎眼里,他们李家除了李骋,没一个好东西。
车门死活打不开,窦莎也试着用语音命令:
“把车门锁打开。”
没用。
这辆车的声控系统只认李铮的声音。
“窦莎,我劝你听话,”李铮仿佛在对一个自己觊觎了很久的玩具手办发出指令,威逼利诱:
“只有跟我结婚,以留学陪读的身份出国,你才能摆脱我爸的控制。”
原书中的窦莎当时真的没得选。
两害相权,取其轻。
在做李骋的小妈还是嫂子之间,窦莎选择了做嫂子。
第22章 心疼男人,倒霉一辈子
李氏集团的董事长在自己儿子的公司简单聊了聊,了解了些情况之后,他也就放心了。
除了看到那盘甘蔗的时候董事长微微皱了皱眉,其他的地方,他都没过多评价。
晚上李董事长还有个应酬,就没多待,一行人匆匆离开了。
临走时,董事长提醒儿子李峥,那条红龙鱼有点掉眼,得找专门给鱼治病的师傅来给他修一修眼睛。
终于把老董事长送走,也到了下班的时间。
窦莎伸了个懒腰:
“人生得意须尽欢,到点我是必下班!”
这是她第一天代班,李铮为了陪老婆,难得不加班,早早地带着她出了公司,去订好的餐厅吃好吃的。
本来,吃饭的时候氛围挺好的,俩人还有说有笑互相喂饭,李铮说:“你要喂就好好喂,七上八下的,我怎么吃?”
窦莎不服气:“谁让你昨天晚上对我七上八下的了。”
“不然呢?”
“我以为你要用心,谁知道你会用力啊!”
可是,吃完饭走回家的路上,李铮突然情绪变得很低落。
他忍不住问窦莎:
“你在回国前,是不是受了什么刺激?或者撞到脑子,失忆了。”
“咦?”
窦莎心里一惊,这小子猜出自己是穿书的了?
“你真把他忘了么?”
这个他,指的是李骋。
原书中窦莎的初恋男友。
也许最近和窦莎的进展太顺利了,导致李铮有点不太确认,不知道窦莎是不是换了个人。
窦莎变得和以前,不太一样。
他甚至害怕,万一哪天窦莎又恢复记忆了,她还是会去找李骋复合。
毕竟,在刚到美国留学的时候,窦莎对他说过,你不要碰我,你从一出生开始就什么都有,而李骋他现在只有我。
本来,李铮喜欢的只是窦莎的脸,喜欢的是她这个全球唯一限量版的手办的壳子,可是这一个多月接触下来,李铮感觉自己要爱上窦莎的莫名其妙的瓤子了。
如果哪天,窦莎和李骋再次遇见,复合了。
李铮不敢想,也接受不了。
“莎莎,在纽约那四年,我改变了很多,我明白这个世界不是围绕着我转的,这个世界打过我的脸,也教过我做人。”
“有些东西,不是我想要就必须得得到的。”
“我一直想不通,那天你去我公寓里找我,递给我离婚协议,我签了字之后你又撕掉是什么意思。”
“当时,如果你真心选择分开,我会放手。”
“可是现在,你最好有个心理准备,我不会放手了。”
窦莎仰头问:“无论我犯了什么错,都不放手?”
李铮捏着窦莎的手,玩味道:“你想犯哪个方面的错?”
“你别急,我还没想好。”
第二天上班,窦莎就如鱼得水多了,她开始和同事们多多接触,八卦聊天。
有个胖胖的男同事上班时毫不避讳地摸鱼,看杂书吃零食。
窦莎凑过去问:“这个口味的溜溜梅好吃么?”
她的意思是在内涵这个小胖,注意点影响,人家都在工作,就你边吃边看《活着》,这让人家好好干活的心里怎么平衡。
“味道还行。”小胖主动递了过来,请窦莎拿一个吃。
在他的潜意识里,如果有人问这个好不好吃,那就是在暗示,这人其实也想尝一尝。
窦莎心里想着,要不是看你是个男的,我铁定怀疑你和老板有一腿。这也太明目张胆有恃无恐了。我都不敢这么明晃晃地摸鱼。
窦莎干脆跟这个小胖聊了起来:“你有爱好么?”
“有啊,养多肉。”
窦莎还以为小胖养的是多肉植物,她问道:“好养么?”
“好养啊!挺容易长肉的,但是想更多的长肉的话,比较费钱,像我这种200多斤的,每个月需要花很多饭钱。”
好家伙,原来小胖说的多肉,指的是他身上的肉肉。
小胖吐槽:“要不然我是月光呢,人家有钱是存卡里,我有钱是存卡路里。”
“不是!”窦莎纳闷:“你工资多少啊!能都吃了?”
小胖摇头制止:“不能问同事工资,这是办公室大忌。”
“啊?”
窦莎不明白,为什么不能问同事工资。
这时,做财务的小刘拉着窦莎去茶水间,悄悄告诉她:“你入职签合同时,人事没有叮嘱你么!不准相互问工资,否则后果很严重。”
“为什么?”
“你想啊